為確保脫貧攻堅工作不斷深化見成效,華寧縣紀委、監委始終找準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職責定位,緊盯扶貧領域,著力發現問題,推動問題解決,切實促脫貧攻堅扎實推進。
實行派單制,全面壓實責任。制定出臺《華寧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,將履行脫貧攻堅的整治責任、廉潔責任納入對縣屬各單位、鄉鎮(街道)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,對派單對象需要落實的主體責任以及專項巡察、紀律審查、談話函詢、監督檢查等發現的扶貧領域問題及時進行派單,保證責任清晰、主體明確、精準履職。派單對象“照單全收”,對照責任清單,逐一逐條壓實責任,落實到位。對派單所列責任清單落實不力、擔當不足的,采取提醒談話、誡勉談話、問責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。
整合各方力量,著力發現問題線索。加大與扶貧、審計、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,牢牢把握發現問題這一關鍵環節,實現信息共享、問題線索快速移交。依托扶貧專項巡察、專項治理、廉潔鄉村建設巡察、群眾訴求“五級聯動”、舉報電話、廉潔鄉村信箱、扶貧信訪受理室等平臺,全力查找扶貧領域貪污賄賂、吃拿卡要、慢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等問題,緊盯扶貧資金被截留挪用、侵占侵吞等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。一經發現,立即啟動核查機制,優先辦理、受理扶貧領域問題線索。
嚴督實改,確保問題逐個解決。針對扶貧項目久拖不動、貧困戶識別不精準、扶貧專項資金被拉用等問題,開展調查核實工作。重點查看項目資金是否被截留,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是否優親厚友,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是否違反規定以及使用依據等,并舉一反三,組織其他相關單位和部門自查,查找類似問題。對能整改的,當場責令整改;需要一定條件的,則制定整改措施,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。嚴重違紀違法的,啟動核查。對自查不徹底、未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,堅持“一查到底”,追究責任人責任,真正做到督促整改“無死角”、懲處問責“無漏網”。(羅梅)